各交易商、授權服務機構、指定交收倉庫:
為了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,根據天然橡膠(橡膠谷)、煙膠片(橡膠谷)現貨市場的實際情況,渤海商品交易所決定對天然橡膠(橡膠谷)、煙膠片(橡膠谷)的交收辦法、交易結算細則、外幣交易結算注意事項、煙膠片(橡膠谷)現貨交易外幣貨款結算委托書、交易商資質限定及單據要求相關條款做出相應修訂,具體詳見附件。
相關調整內容將于2015年8月11日起正式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
二一五年八月十日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膠(橡膠谷)交收辦法(暫行)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膠(橡膠谷)現貨交收交易商資質限定及單據要求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膠(橡膠谷)現貨交收外幣結算注意事項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膠(橡膠谷)現貨交易結算細則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煙膠片(橡膠谷)交收辦法(暫行)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煙膠片(橡膠谷)現貨交收交易商資質限定及單據要求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煙膠片(橡膠谷)現貨交收外幣結算注意事項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煙膠片(橡膠谷)現貨交易結算細則》
《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煙膠片(橡膠谷)現貨交易外幣貨款結算委托書》